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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前三季度钢铁行业利润增长71.1%
友发集团——上交所主板上市企业、连续18年位列中国企业500强 丨 2018.10.30 丨 6897国家统计局10月27日发布的工业企业财务数据显示,2018年前三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增长14.7%,增速比1-8月份减缓1.5个百分点,其中,9月份利润增长4.1%。 一、前三季度工业利润总体保持较快增长 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11.6%,上半年增长17.2%,前三季度增长14.7%,总体保持较快增长。前三季度,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为6.44%,同比提高0.29个百分点。 二、新增利润主要来源于钢铁、建材、石油、化工行业前三季度,钢铁行业利润增长71.1%,建材行业增长44.9%,石油开采行业增长4倍,石油加工行业增长30.8%,化工行业增长24.5%。5个行业合计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的贡献率为72.4%。 三、企业成本降低 前三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和费用合计为92.6元,同比下降0.31元;其中,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为84.31元,同比下降0.29元。 四、资产负债率下降9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56.7%,同比降低0.4个百分点。其中,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负债率为59%,同比降低1.6个百分点,国有企业降杠杆成效更为显著。 从9月份当月情况看,主要受工业产销增速放缓、价格涨幅回落、上年利润基数偏高等因素影响,工业利润增速比8月份减缓。详细信息 - 29 2018-10
汾渭平原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发布
友发集团——上交所主板上市企业、连续18年位列中国企业500强 丨 2018.10.29 丨 7212汾渭平原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主要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 2018 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31 日,汾渭平原细颗粒物(PM 2.5 )平均浓度同比下降 4%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 4%左右。 实施范围 :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含西咸新区)、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含韩城市)市以及杨凌示范区。 基本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以燃煤污染控制为重点,抓好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和“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扬尘综合管控,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二、主要任务 (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行动 。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2018 年 10 月底前,各地组织开展涉大气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放、偷排偷放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抽调监测人员开展现场监测,将烟气自动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跟踪整改销号,并向社会公开,对主要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加大依证监管执法和处罚力度,确保排污单位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环境管理主体责任。企业开展治污设施升级改造时,应充分考虑打赢蓝天保卫战任务要求,要有前瞻性,按照至少满足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实施改造,地方政府应加强指导。 2. 强化 “ 散乱污 ” 企业综合整治。各地要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进一步完善“散乱污”企业及集群认定标准及整改要求。开展拉网式排查,2018 年 10 月底前,各地完成“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排查工作,实施分类处置。对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对整合搬迁类的,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升级改造类的,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对“散乱污”企业集群要实行整体整治,制定总体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同步推进区域环境整治工作,改变“脏乱差”生产环境。各地要建立“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排查整治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明确网格督察员,落实“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责任。对排查、取缔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追究“网格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散乱污”企业重点是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机械加工、塑料、铸造、木材加工、石灰窑、砖瓦窑、耐火材料、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石材加工、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以及各种煤炭、物料等堆场。 3. 推进焦化钢铁等行业升级改造。加大现有焦化、钢铁企业整合力度,提升产业装备水平,大幅减少企业数量,2018 年 12 月底前,山西省制定焦化行业工作方案。积极推进焦化、钢铁、建材等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工作,列入去产能的钢铁企业,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全面启动炭化室高度 4.3 米及以下、运行寿命超过 10 年的焦炉淘汰工作。 实施焦化行业深度治理。2018 年 12 月底前,基本完成精煤、焦炭等散状物料储存和输送密闭改造;焦炉炉体安装高清红外视频监控装置,焦炉烟囱、装煤地面站、推焦地面站、干法熄焦地面站等主要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加强化产区域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和治理,推进炼焦煤气净化系统冷鼓各类贮槽(罐)及其他区域焦油、苯等贮槽(罐)的有机废气接入压力平衡系统或收集净化处理,酚氰废水处理设施加盖并配备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开展设备和管线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加快推进焦炉机侧炉口除尘系统建设。鼓励城市建成区及周边焦炉实施炉体加罩封闭工作。 深化钢铁企业污染治理。烧结、球团、高炉、转炉配套建设高效脱硫除尘设施。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2018 年 12 月底前,基本完成铁精矿、烧结矿、球团矿等散状物料储存和输送密闭改造,完成钢渣处理设施密闭治理,提高烧结机尾、环冷机废气捕集率,烧结机尾区域不得有可见烟尘。2019 年 3 月底前,完成高炉出铁场密闭改造,炼钢车间配备屋顶罩。有序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4.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城市要以钢铁、有色、建材、焦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涉及钢铁、铸造、铁合金,铜、铝、铅、锌冶炼及再生,水泥、玻璃、陶瓷、砖瓦、耐火材料、石灰、防水建筑材料,焦化、化肥、无机盐、电石等企业,按照熔炼炉、熔化炉、烧结机(炉)、焙(煅)烧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炼焦炉、煤气发生炉等 9 类,开展工业炉窑排查工作。要与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紧密结合,于 2018 年 10 月底前建立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分类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和改造任务,推进工业炉窑结构升级和污染减排。 推进重点领域 VOCs 综合整治。按照分业施策、一行一策的原则,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 VOCs 综合治理。强化源头控制,推广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有机原辅材料。强化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配套建设末端治理设施。石化、现代煤化工等行业全面开展 LDAR 工作。推进行政区域内所有加油站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各地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状况摸底排查,重点是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行业和燃煤锅炉,2018 年 10 月底前建立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包括企业名称、排放节点、污染物种类、拟采取的治理措施等。企业应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方案,对物料(废渣)储存、装卸、破碎、输送及工艺过程的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5. 加快推进排污许可管理。 。2018 年 12 月底前,各城市完成陶瓷、再生金属等工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将错峰生产方案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已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行业,2018 年 10 月底前,各城市要将相关错峰生产方案要求补充到排污许可证中。 (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6. 有效推进清洁取暖 。加大散煤治理力度,各地要按照 2020 年采暖期前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的任务要求,制定三年实施方案,确定年度治理任务,要加快台塬阶地和丘陵地区散煤替代。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造技术路线,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要充分利用达到超低排放的热电联产、燃煤锅炉集中供热及工业余热和地热能等清洁供暖潜能,加快供热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散煤替代力度,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和集中式生物质利用;坚持突出重点,优先保障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天然气需求,优先推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城市上风向散煤治理;坚 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各地在优先保障 2017 年已经开工的居民“煤改气”“煤改电”项目用气用电基础上,根据年度和采暖期签订的供气合同以及实际供气供电能力,合理确定居民“煤改气”“煤改电”户数;坚持先立后破,对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等替代方式,在气源、电源未落实情况下,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要同步推动建筑能效提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推动城市具备改造价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动新建节能农房和既有农房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各地上报,2018 年 10 月底前,汾渭平原要完成散煤替代118 万户。其中,山西省替代 38.3 万户;河南省替代 8.8 万户;陕西省替代 70.7 万户,西安市力争 2019 年 10 月底前基本完成散煤替代工作。各地要以乡镇或区县为单元整体推进,完成散煤替代的地区,采取综合措施,防止散煤复烧。 7. 强化散煤煤质监管。建立健全煤炭生产、销售企业煤质检验和销售台账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劣质散煤销售。严格执行《商品煤质量 民用散煤》(GB34169-2017)和《商品煤质量 民用型煤》(GB34170-2017)技术要求,自 2018 年 11 月 15 日起,城市、县城建成区及周边使用的散煤和型煤要达到 1 号产品技术要求,其他地区禁止销售、使用硫分高于 1%、灰分高于 16%的民用散煤。禁止洗中煤、煤泥等低质、劣质煤进入民用煤市场。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全面加强散煤销售流通环节管控,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加大对销售不合格民用散煤企业处罚力度,将民用散煤煤质抽检纳入商品煤质量抽检工作计划,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行为。各地要加强引导,限制群众烧旺火。 8. 开展锅炉综合整治 。2018 年 10 月底前,各地对燃煤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建立燃煤锅炉管理台账。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2018 年 12 月底前,河南、陕西省基本淘汰每小时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内基本淘汰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山西省城市建成区内基本淘汰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县城建成区内淘汰每小时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积极推进行政区域内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制定并落实供热衔接方案,在确保供热安全可靠的情况下,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建设,优先利用热电联产等清洁热源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锅炉。积极推进每小时 35 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达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水平。推进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禁止掺烧煤炭等其他燃料,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严禁以燃烧醇基燃料等为名掺烧化工废料。 (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9. 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推进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建设。2018 年 12 月底前,各市基于交通部门道路交通流量数据,制定柴油车遥感监测设备建设方案,重点布设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主要货运通道,启动三级联网的遥感监测系统平台建设。推进新车环保监督管理,各省组织开展新生产、销售车(机)型系族监督抽查工作。严格新注册登记柴油货车排放检验,各地排放检验机构在对新注册登记柴油货车开展检验时,要通过国家机动车环境监管平台逐车核实环保信息公开情况,查验污染控制装置,开展上线排放检测,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 各城市要形成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依托超限超载检查站点等,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OBD)、尾气排放达标情况等监督抽查。开展入户监督抽测,对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工业企业、公交场站、长途客运站、施工工地等车辆集中停放、使用的重点场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抽查柴油车尾气排放情况。 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管。重点核查初检超标车、异地车、注册 5 年以上营运柴油车的检测过程数据、视频图像和检测报告等,对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法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推动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 制度)建设。 10. 加强车用油品监督管理。2018 年 10 月底前,各地要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以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国省道、企业自备油库和物流车队等为重点,通过采取有奖举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等手段,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车用油品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黑加油站点和黑移动加油车,一经发现,坚决取缔,严防死灰复燃。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对炼油厂、储油库、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油库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加油站(点)销售车用尿素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11. 积极推进清洁运输。各省要制定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方案,明确煤炭等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多式联运、绿色货运枢纽建设、公路货运治理等重点任务。加快蒙华铁路建设,大力提升瓦日铁路货运量,挖掘宁西、侯月等铁路运输潜力。加大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投入,加快煤矿、电力、钢铁、焦化、有色等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新改扩建涉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应尽量采用铁路或管道等绿色运输方式。充分发挥已有铁路专用线运输能力,增加铁路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量。推动铁路运输企业与煤炭、矿石、钢铁等大客户签订运量运能互保协议,实现互惠共赢。 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西安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 ( 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12.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 。严格降尘考核,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 9 吨/月·平方公里,沙尘暴影响大的月份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12 吨/月·平方公里。自 2019 年 1 月起,生态环境部每月向社会公布各城市降尘监测结果。加强道路两旁、庭院小区、乡间道路、城中村等裸露土地硬化、绿化,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取缔城市河道非法采砂,清理采砂遗留渣场,实施汾河、渭河河滩及黄河古道等生态恢复治理。 13. 严格施工和道路扬尘监管。2018 年 10 月底前,各城市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城市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自 2018 年 11 月 1 日起,各地 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各类长距离的城市道路、市政、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各地要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加强道路扬尘综 合整治。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14. 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 。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全面加强矸石山综合治理,2019 年 3 月底前,基本消除自燃和冒烟现象。 15. 严控秸秆露天焚烧 。全面禁止秸秆、枯枝落叶、垃圾等露天焚烧,强化地方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等手段密切监测各地秸秆焚烧情况,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自 2018 年 10 月起,开展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 ( 五)强化区域联防联控。 16. 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协作小组会议,协调解决区域内突出大气环境问题,部署重点工作,通报进展情况,开展区域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有效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17. .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 。西北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负责汾渭平原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加强区域预测预报能力建设,2018 年 12 月底前,基本实现 7 天预报能力。强化省级预测预报工作,2018 年 12 月底前,省级预报中心基本实现以城市为单位的天精准预报和 10 天潜势预报能力。 统一区域应急预警标准,将区域应急联动措施纳入各城市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应急联动响应机制,确保启动区域应急联动时,各相关城市迅速响应、有效应对。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生态环境部基于区域会商结果,通报预警信息,各相关城市要据此及时发布预警,按相应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 18. 夯 实应急减排措施。 。2018 年 10 月底前,各城市要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及减排措施清单编制工作,并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汇总后报生态环境部备案。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中,二氧化硫(SO 2 )、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分别不低于全社会排放总量的 10%、20%和 30%,VOCs 减排比例不低于 10%、15%、20%。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清单化管理。优先调控产能过剩行业并加大调控力度;优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同行业内企业根据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进行排序并分类管控;优先对城市建成区内的重污染企业、使用高污染燃料的企业等采取停产、限产措施。企业应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优先选取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且能够快速安全响应的工艺环节,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并在厂区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推广利用电量、视频监控、物料衡算等手段,核实企业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19. 因地制宜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加强采暖期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2018 年 10 月底前,各城市重点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并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明确具体安全生产措施。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采取错峰生产措施;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提高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错峰生产企业涉及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障民生任务的,应保障基本民生需求。2018 年 11 月15 日前,省级相关部门将错峰生产方案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 20. 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 。各地要针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制定错峰运输方案,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重型载货车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的车辆除外)。重点企业和单位在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保留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秋冬季期间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并保留至 2019 年 4 月 30日。 ( 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21. 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2018 年 12 月底前,区域内各区县全部建成包含 SO 2 、二氧化氮(NO 2 )、可吸入颗粒物(PM 10 )、PM 2.5 、一氧化碳(CO)、臭氧(O 3 )六项参数在内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其中,县(市)力争建成 2 个以上,区建成 1 个以上,并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现数据直联,实时对外发布信息。加强*新区、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区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2018 年 12 月底前,除国控站以外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全部上收到省级环境监测部门。省级环境监测部门每月 5 日前将审核过的上月数据上传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各城市、各区县要布设降尘量监测点位,做好数据质量控制,每月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报送降尘监测数据。2018 年 12 月底前,启动汾渭平原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网手工监测工作;鼓励地方环保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颗粒物组分监测和光化学监测工作,并与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监测网平台实现数据联网。 22. 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2018 年 11 月底前,各地完成排气口高度超过 45 米的高架源排查工作。2018 年 12 月底前,各地将排气口高度超过 45 米的高架源,以及电力、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砖瓦企业和每小时 35 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推进钢铁等重点企业厂区内布设空气质量微站点,监控颗粒物等管控情况。推进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 VOCs 排放重点源安装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加强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维护,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 90%。企业在正常生产以及限产、停产、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均应保证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联网传输数据。各地对出现数据缺失、长时间掉线等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查处理。 23. 强化科技支撑 。借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的工作模式,组织开展汾渭平原“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分析重污染期间污染成因,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各城市要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编制 2017 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常态化开展 PM 2.5 来源解析,形成污染动态溯源的基础能力。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陕西关中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等项目支持下,开展汾渭平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示范。 三、保障措施 ( 七)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各省人民政府是本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职责分工,积极落实相关任务要求。各城市要在 2018 年 10 月底前,制定本地落实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措施,落实“一岗双责”。要科学安排指标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 (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将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范围扩展至汾渭平原。建立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与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联动机制,调动地方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积极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本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重点用于散煤治理、高排放车辆淘汰和改造、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燃煤锅炉替代、环保能力建设等领域。支持依法合规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落实好对高污染、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的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对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大幅提高电价,支持各地进一步提高加价幅度。各地要健全供热价格机制,合理制定清洁取暖价格。全力做好气源、电源供应保障。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和调峰能力建设。地方政府、城镇燃气企业和不可中断大用户、上游供气企业要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向,确保突出重点,新增天然气、煤层气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实现增气减煤;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 各地要建立调峰用户清单,夯实“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地方政府对“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和天然气互联互通管网建设应给予支持。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国家电网公司和延长石油等能源企业要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加大投入,确保气源电源稳定供应。 ( 九)严格督察考核问责。 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突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甚至恶化的地区作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重点。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等问题;对问题严重的地区视情开展点穴式、机动式专项督察。综合运用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监管机制,压实基层责任。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抽调全国环境执法人员,采取定点进驻和压茬式进驻、随机抽查与“热点网格”相结合的方式,推动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拉条挂账”式管理。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生态环境部对各地空气质量改善和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月调度、月排名、季考核,各地每月 5 日前上报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每月向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区县下发预警通知函;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城市和区县,公开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 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区县,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 十)加强宣传教育和信息公开。 各地要高度重视攻坚行动宣传工作,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每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通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两微”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积极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协调地方电视台在当地新闻节目中设立“曝光台”栏目,自 2018 年 11月 1 日起,每周一至周五报道突出环境问题及整改情况,播出时长不少于三分钟。组织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活动,引导、鼓励公众自觉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攻坚行动的良好氛围。 要把信息公开作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各省对区县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依法向社会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企业通过电子显示屏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详细信息 - 29 2018-10
重磅!山东发布重点行业秋冬错峰生产方案!钢企*低限产2个月!
友发集团——上交所主板上市企业、连续18年位列中国企业500强 丨 2018.10.29 丨 768310月26日,山东省经信委及环境保护厅联合发文,《关于组织实施2018-2019年度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的通知》,通知要求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通道城市的钢铁、焦化、铸造等行业企业在2018年11-15日至2019年3月15日期间采取错峰生产。各市可根据空气质量适当延长或缩短错峰生产时间,但错峰生产实施时间*短不得少于2个月,且必须包含2018年12月份和2019年1月份。具体文件如下:详细信息 - 29 2018-10
捷报西北来 陕西友发正式投产
友发集团——上交所主板上市企业、连续18年位列中国企业500强 丨 2018.10.29 丨 2215110月26日上午,陕西友发钢管有限公司举行开业典礼,这标志着年产300万吨钢管项目正式投产。同时,陕西友发的顺利投产,标志着全国500强企业友发钢管集团第四大生产基地正式落成。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山稳出席仪式并宣布项目投产,渭南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晓京、中国钢结构协会钢管分会常务秘书长李霞先后致辞,市委书记褚锦锋出席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杜鹏主持。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董事长李茂津、总经理陈广岭、高级顾问尹九祥、副总经理徐广友,市上领导冀会康、冯双民、张喜、王文俊、孙长虹,陕西友发钢管公司总经理伦凤祥,陕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陈敏峰,陕西钢铁集团龙钢公司董事长郗九生,陕西钢铁集团龙钢公司总经理刘安民以及市级各部门、全国十余家钢铁企业负责人、140多名友发集团全国各地客户代表参加投产仪式。仪式现场,副市长孙长虹代表市委、市政府与陕钢集团韩城公司总经理李洪普、陕西友发钢管有限公司总经理伦凤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仪式结束后,出席仪式的领导嘉宾还来到生产车间参观钢管产品生产现场。作为天津友发钢管集团挺进西北,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重要布局,陕西友发钢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7月份,公司位于陕西省韩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原工业园区,该项目总投资14亿元,主要建设年产300万吨焊接钢管、热镀锌钢管、方矩形钢管、螺旋钢管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该项目对打造西北地区高端装备产业发展集群,推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有重要意义。交通便利 优势凸显友发该项目所在地——韩城,位于陕西中部,地处山西、陕西、河南三省交界处,交通便利,距西安不足200公里、距太原及郑州也仅300公里。项目建成后将在中部地区对邯郸生产基地进行补充,并对西北地区的管材生产企业空缺进行填补。就近取材 缩减成本在中西部地区建设焊管加工生产基地需要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原料问题,即带钢。目前国内的带钢生产基地主要聚集在河北地区,如需从河北地区调坯则运输成本高不可攀。而同处于韩城的陕西龙门钢铁公司,目前拥有年产100万吨热轧带钢的生产能力,通过和龙钢合作,友发原料供应问题将得到*大程度解决。后期随着一期、二期项目的逐步建成,与龙钢的合作将更加深入。运程缩短 品牌竞争力增强现陕西西安当地带钢价格与天津等地带钢价格不相上下,且管厂方面多采用协议价,所以摒除其他因素,友发钢管仅在西安当地资源与其他大厂资源相比,价格上将占据较大优势。而对于发往西南比如重庆、成都等及西北地区的资源,运距方面相较从邯郸出发明显缩短,在运费及运时等方面将更具市场竞争力。从长远来看,一此项目积极响应“一带一路”政策,将促进韩城当地经济发展,提高就业率;二有利于友发钢管集团在高端产品开发及品牌树立上更上一层楼;三借助龙门钢铁资源,将有效缩减钢管成本;*后,借助落子西安韩城地理位置优势,将更利于友发在西南、中南以及西北等地进行品牌推广。从打下项目建设的第一块地基到现在项目进入正式生产阶段,在实现发展自我超越的同时,友发钢管集团的西北市场战略布局已见雏形。作为钢管行业的知名企业,未来友发钢管集团将一如既往坚持视产品质量为生命,不断通过质量革命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同时引领整个钢管行业的转型升级,为实现中国制造强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详细信息 - 29 2018-10
专家说市—10月29日
友发集团——上交所主板上市企业、连续18年位列中国企业500强 丨 2018.10.29 丨 12766我的钢铁:上周国内钢材市场价格震荡趋强运行。目前市场依旧看好螺纹,大部分铁水供应集中在长材方面,使得其他品种供应压力减少,再加之步入秋冬季限产环节及环保治理高峰阶段,因此后续市场资源供应压力或有显现。而对于整体钢材市场而言,除少数品种在上上周成交表现尚可外,大部分品种成交着实一般,商家的操作思路维持出货套现为主。不过随着后续北方需求逐步减弱,而现货整体资源维持较低水平,短期内价格或仍存在一定的价格支撑,因此预计本周(2018.10.29-2018.11.2)国内钢材市场价格或以高位震荡运行为主。 钢之家:秋冬错峰生产将继续抑制我国钢铁产量释放,财政支出集中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集资金投入使用,将有助于推升建筑钢材市场需求。当前钢材市场价格处于相对较高水平,预计2018年四季度国内钢材市场价格震荡运行、焦炭震荡走高、铁矿石平稳回升态势。 兰格马力:10月份钢市在高位震荡中走近尾声,11月份钢市将走向何方,其内外运行环境是否会发生变化,整体钢价继续震荡还是再度踏入季节性淡季的宿命,冬储能否开启?以上等等均将影响市场运行节奏和步调! 笔者认为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一是,进入冬季环保限产将全面开始执行,同时环保督查“回头看”也将继续深入。今年7月,国务院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对外公布。截至目前,北京、河北、天津、山西、甘肃、宁夏、安徽、江苏等多地陆续出台“地方版”行动计划,明确了各地的“作战目标”。各地钢厂错峰及分级限产等细化规则也将相继开始。虽然今年限产的灵活性较高,使得市场对供给收缩预期有所改变,但冬季总体偏紧的大方向应该不会出现较大的变化。而今年长三角等地也纳入限产范围,其中江苏省日前发布《2018-2019年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通知》,徐州等7市被要求今年11月到明年2月减排50%,南京等6市被要求减排30%;再加上进口博览会期间部分钢厂的限产政策,预计11月江苏地区日均铁水产出可能将减少4万吨左右,对后期市场形成支撑,目前南方市场部分规格已经出现紧缺,这个情况需要注意。 二是,在国内外经济下行风险正在加大的情况下,国家托底政策开始频现。在出口形势变得复杂,拉内需、促消费等政策相继推出。基建项目以及年底释放流动性等等成为重头戏。目前市场主要关注的焦点落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实际落地情况,另外基建等重大工程向上游市场传导存在周期性,短期的不确定性存在,需要动态观察。 三是,现基差修复的空间尚在。目前贴水仍在600元以上,关键点在于是主动性修复还是被动性修复的问题。两个方向:一种情况是托底政策暂时不能很快到位,限产不及预期,市场调整可能比预想的要快,现货向期货被动靠拢缩小基差;一种是两种都能较快到位,或其中一方与预期相符,市场仍将以震荡偏强的态势向前。11月份对于北方来讲已较早进入季节性淡季,但对于南方市场来讲正是赶工备货的好时候,目前各地采购节奏较快,库存下降明显,下游需求的韧性可能比想象的要强一些,从期货方面来看,也将支撑期货发起主动向现货靠拢修复基差。 再有就是今年冬储能否像往年一样正常启动。近三年钢市处于上升周期,钢贸商冬储热情很高,并且在前两年收益较好。但去年冬储出现集中放量,而春季行情却迟迟未能启动,国家ppp项目的清理更是雪上加霜。今年的情况如何呢?从国内外经济大周期来看,市场对于经济下行的预期越来越明晰,大周期之下能否走出独立行情不太乐观。而从钢市本身来看也存在周期性,在国家供给侧改革以及环保去产能的政策红利下,钢市已大涨三年有余,目前来看已经接近这波红利的尾声,去产能的上方空间已然不大以及企业自身环保意识也在加强,而需求端在房地产开始下滑、制造业两大产业链条不景气的情况下,只有基建一个支撑基点,不确定正在加大。另外,去年冬储受伤的那波目前在元气尚未完全恢复,表现在资金和市场情绪两方面,资金不充裕,市场情绪又谨慎恐高,观望心理占据主导。因此,今年冬储行情恐怕很难像往年一样。但也不能一成不变的看待,若市场情绪和操作惊人的一致,反倒给明年行情提供了更多的可能! 目前市场多空纠缠,内外环境复杂,不确定很大。短期市场整体“上有顶,下有底”的局面短期难以打破,表现为上涨有限,下跌空间也将不会很大。但后期,进入11月份后期这种环境可能会发生改变,具体情况需要动态观察限产情况以及需求情况等等的变化。期货方面也需要防范反复震荡洗盘。 卓创王语录:上上周钢材品种主流稳中上行,其中建筑钢材品种涨幅*大,长材继续强于板材。上周基本面没有明显变化,且11月初螺纹钢新国标的实施对钢价也有一定的支撑,支撑力度来源为成本的增加以及产量或微降,建筑钢材或继续领涨整个钢材品种,同时考虑采暖季11月实施后对供应或继续保持小幅利好的状态,而短期室外需求还将继续维持旺盛的状态,故整体预计本周(2018.10.29-2018.11.2)钢市走势继续有一定的分歧,长强板弱,长材价格震荡上行,但预计部分城市上涨幅度将收窄。 友发集团副总经理韩卫东:金秋十月就要过去了,今年十月份,在抢工期等因素作用下,需求强劲,社会库存也大幅下降,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价格却并不理想,反映了市场“恐高’’和对未来预期的不看好。当前市场是旺季的尾巴,价格还是高位震荡。抓紧销售吧,不用想法太多!详细信息 - 26 2018-10
7家钢铁公司三季报净利超10亿 机构扎堆推荐
友发集团——上交所主板上市企业、连续18年位列中国企业500强 丨 2018.10.26 丨 7075昨日,A股钢铁板块再度实现上涨,周内累计涨幅已达到2.73%,在所有申万*行业板块中位居前列,板块中29只成份股期间累计实现上涨,在所有可交易股中占比超过九成。 具体来看,常宝股份(13.18%)、方大特钢(10.09%)两只个股期间累计涨幅居前,均达到10%以上,八一钢铁(8.14%)、三钢闽光(7.66%)、柳钢股份(6.40%)、西宁特钢(5.41%)、马钢股份(5.08%)等5只个股紧随其后,期间累计上涨超过5%,此外,包括安阳钢铁(4.75%)、久立特材(4.36%)、本钢板材(4.34%)、永兴特钢(4.27%)、大冶特钢(4.20%)等在内的17只个股也均跑赢同期大盘(上证指数周内累计涨幅2.09%)。 资金流向方面,本周以来,共有12只钢铁股累计实现大单资金净流入,合计吸金1.56亿元。其中,三钢闽光(4810.20万元)、*ST抚钢(3736.62万元)、八一钢铁(2635.13万元)、方大特钢(1091.12万元)等4只个股期间均累计受到1000万元以上大单资金追捧,南钢股份(974.83万元)、安阳钢铁(730.71万元)、西宁特钢(444.22万元)、本钢板材(399.52万元)、山东钢铁(371.56万元)、柳钢股份(239.69万元)、永兴特钢(132.77万元)等7只个股期间累计大单资金净流入金额也均超过100万元。 业绩方面,目前已有15家钢铁行业上市公司披露了2018年三季报业绩,其中13家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实现同比增长,常宝股份(285.94%)、沙钢股份(168.59%)、柳钢股份(159.27%)、马钢股份(103.79%)等4家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均实现同比翻番。 从净利润金额来看,马钢股份(558344.64万元)、河钢股份(337109.87万元)、柳钢股份(325441.90万元)、方大特钢(231473.02万元)、首钢股份(214080.42万元)、安阳钢铁(157271.09万元)、凌钢股份(127694.58万元)等7家公司盈利能力尤为显著,报告期内净利润均达到10亿元以上。 三季报预告方面,已有8家公司披露了2018年三季报业绩预告,且报告期内业绩均预喜,新钢股份(198.18%)、新兴铸管(133.00%)、华菱钢铁(116.60%)等3家公司三季报净利润有望实现同比翻番,太钢不锈(94.65%)、三钢闽光(82.00%)、鞍钢股份(80.52%)、韶钢松山(56.42%)等4家公司今年1月份至9月份净利润也均预计实现同比增长50%以上。 预告净利润上限方面,鞍钢股份(684700.00万元)、三钢闽光(590500.00万元)、华菱钢铁(557000.00万元)等3家公司三季报净利润有望超过50亿元,太钢不锈、新钢股份、韶钢松山、新兴铸管等4家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上限也均有望达到10亿元以上。 机构评级方面,上述绩优钢铁股中,近30日内,共有15只个股受到机构推荐,其中,马钢股份(7家)、华菱钢铁(6家)两只个股期间机构看好评级家数均达到5家以上,新钢股份(4家)、韶钢松山(4家)、凌钢股份(3家)、久立特材(3家)等4只个股期间均被3家及以上机构给予“买入”或“增持”等看好评级,鞍钢股份、柳钢股份等两只个股也均获两家机构联袂推荐,上述8只绩优股近期均受到机构集中青睐,后市表现值得期待。 对于近期机构看好评级家数*多的马钢股份,申万宏源证券表示,公司三季度盈利再创历史新高,产能结构长板材均衡,有一定的轧线切换能力,对比过去几个季度公司长板材价格和产销的变化有很好的趋同性。在第三季度行业整体“长强板弱”的格局下,公司板材产销下降,而长材增长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保证了公司的盈利能力。详细信息 - 26 2018-10
清洁能源的爆发支撑未来钢需?
友发集团——上交所主板上市企业、连续18年位列中国企业500强 丨 2018.10.26 丨 7032近年来,受益于经济高速发展和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我国天然气消费维持高增长,据国际能源署统计数据显示预计,2017 -2023年,中国将贡献全球天然气消费增长的37%,在2019年将超过日本,成为世界*大的天然气进口国,到2023年天然气进口量达到1710亿立方米。2018年中国天然气预计表观消费量271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4%。其中,工业燃料用气消费量约90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8%,占比升至33%;城镇燃气和天然气消费量分别约为1050亿立方米和500亿立方米,占比分别达39%和19%;化工用气消费量约260亿立方米,占比不足10%。 随着天然气产业发展和建造技术的进步,已经发展出多种储气方式,用于满足调峰和应急储气需求,如地下储气库、LNG储罐、高压气罐、高压管道储气等。其中储气量大、调峰和应急保障能力强、使用也较为普通的储气方式是建设地下储气和LNG储罐。LNG液化天然气储罐建设用钢品种主要有:9镍钢、5镍钢、奥氏体不锈钢和铝镁合金钢等,而9镍钢以其强度高、易于加工和焊接性能优良等优势,被广泛用于LNG储罐设备中。我国为了防止气荒再次发生,*为重要的任务便是做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的建设,即加快建设LNG接收站、地下储气库设施以及LNG 储罐等。据国家发改委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已经新开工储气项目近100个,预计可形成储气能力约160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约35亿立方米以上。 根据我国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在已初步形成的京津冀、西北、西南、东北、长三角、中西部、中南、珠三角等八大储气基地基础上,加大地下储气库扩容改造和新建力度,支持LNG储气设施建设,逐步建立以地下储气库为主,气田调峰、CNG和LNG储备站为辅,可中断用户调峰为补充的综合性调峰系统,建立健全由供气方、输配企业和用户各自承担调峰储备义务的多层次储备体系。到2020年形成地下储气库工作气量148亿立方米。2018年4月份,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明确供气企业和城燃企业分别应当建立储气能力为10%、5%,地方储备保供天数要达到3天,到2020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力争达到10%左右。据估算,2018-2020年地下储气库储气能力到达148亿立方米,需新增76.81亿立方米,这将明显带动未来储气库设施建设用钢的需求。(兰格研究中心葛昕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详细信息 - 25 2018-10
工信部:钢铁等行业利润上涨是恢复性上涨不能过于乐观
友发集团——上交所主板上市企业、连续18年位列中国企业500强 丨 2018.10.25 丨 6942前三个季度,钢铁和煤炭行业产能利用率分别达到了78.1%和71.4%,比去年同期分别提高了2.7和4个百分点。前8个月,这两个行业实现的利润分别增长了80%和17%,水泥和平板玻璃行业在化解过剩产能的同时实现利润增长,分别增长了150%和41%。“需要说明的是,这一利润上涨是对之前由于价格过低的一个恢复性上涨,也不能过于乐观。”辛国斌强调。 “当前我国工业发展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一些苗头性问题和风险隐患可能在部分行业、地区和领域出现叠加共振,复杂性和挑战性上升。”10月23日上午,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18年前三季度工业通信业发展情况时指出。 辛国斌认为,前三季度我国工业通信业发展有以下六个特点: 第一,去产能、降成本深入实施。坚持不懈推进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先进合规产能有序释放。加快推动降本减负措施落实,认真做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第三方评估,组织涉企保证金清理检查。积极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第二,新旧动能转换稳步推进。开展重大短板装备专项工程论证,实施新材料产业发展和工业强基工程,聚焦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已达9家。加快推动智能制造发展,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引导新能源汽车、机器人等行业发展。前三季度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11.8%和8.6%。 第三,发展质量效益不断提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管服”改革以及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政策措施持续发力,企业经营质量不断提升,盈利能力明显增强。前8个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6.2%,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同比提高0.35个百分点。 第四,融合、绿色发展明显加快。组织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启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一期工程,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加快推动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绿色制造加快推进,出台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工业节能专项监察,推进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绿色制造取得积极进展。前8个月,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3.3%。 第五,工业通信业对外开放取得新进展。明确汽车行业对外资全面开放时间表,实现一般制造业全面对外开放。上海自贸区电信开放政策推广至所有自贸区。前三季度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9.6%,高技术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22.5%。 第六,信息通信业保持平稳运行。前三季度电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电信业务总量同比增长139.8%,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收入同比增长20.2%。网络提速降费助力信息消费井喷式增长。9月份我国移动用户户均移动流量消费达5.14GB,是去年同期的2.6倍。网络基础设施投资稳定增长,基础电信企业5G研发和试验加快部署。 “总体看,前三季度工业通信业总体实现平稳运行,质量效益不断提高,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新旧动能有序转换,为完成全年主要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辛国斌表示,“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我国工业发展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一些苗头性问题和风险隐患可能在部分行业、地区和领域出现叠加共振,复杂性和挑战性上升。” 辛国斌进一步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对标对表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工业通信业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详细信息 - 25 2018-10
2018-2019天津采暖季工业错峰生产方案发布
友发集团——上交所主板上市企业、连续18年位列中国企业500强 丨 2018.10.25 丨 7204日前天津市出台《天津市2018—2019年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和《天津市2018—2019年采暖季重点行业差别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在采暖季(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期间,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不搞“一刀切”。 文件显示,《天津市2018—2019年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中,与钢铁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实施时间:2018-2019年采暖季期间(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 ◎实施范围:依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攻坚行动方案》,对列入2018-2019年秋冬季错峰生产的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实行绩效评价。 ◎钢铁行业:我市涉及钢铁冶炼的企业,根据排污绩效水平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限产计量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钢铁企业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大宗物料及产品运输全面达到超低排放的,采用电炉短流程炼钢生产线的,可不予限产。仅部分生产工序和环节达到超低排放的,仍纳入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天津市2018—2019年采暖季重点行业差别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核心内容 1.基础指标 Ⅰ类: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大宗物料及产品运输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满足《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攻坚行动方案》中超低排放要求的企业,在采暖季不予限产。 Ⅱ类:烧结工序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完成竣工验收(烧结机头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工序满足对应国家行业标准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且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料场全封闭改造的企业,在采暖季限产15%(以高炉生产能力计,以用电量核),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不再增加限产比例。 Ⅲ类:烧结工序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竣工验收,其他工序满足对应国家行业标准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但未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料场全封闭改造的;或未完成烧结工序超低排放改造,但已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料场全封闭改造的企业,可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选择以下两种限产方案中的一种(一经确定,本采暖季内不得更改): (1)采暖季限产25%(以高炉生产能力计,以用电量核),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烧结机限产50%(黄色)/70%(橙色)/100%(红色)(以烧结产能计); (2)采暖季限产30%(以高炉生产能力计,以用电量核),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烧结机限产10%(黄色)/30%(橙色)/100%(红色)(以烧结产能计)。 Ⅳ类:不满足以上Ⅰ~Ⅲ类要求的企业,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选择以下两种限产方案中的一种(一经确定,本采暖季内不得更改): (1)采暖季限产30%(以高炉生产能力计,以用电量核),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烧结机限产50%(黄色)/70%(橙色)/100%(红色)(以烧结产能计) (2)采暖季限产40%;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烧结机限产10%(黄色)/30%(橙色)/100%(红色)(以烧结产能计)。 2.调整指标 (1)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被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按照1%/次(以行政处罚通知书计),核增限产比例,累计核增比例*高不超过5%。 (2)烧结、炼铁设施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限制类的企业,按照1%/台核增限产比例。 (3)2018年10月底前,按照《天津市2018年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津环保监测〔2018〕89号)要求,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并与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联网的企业,核减1%的限产比例。 (4)采暖季承担民生供暖任务的企业,按照1%/50万平方米居民供热采暖面积核减限产比例,核减限产比例*高不高于5%。(以供热合同/协议计,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为居民供暖的证明文件;供热面积不足50万平方米,按照1%计,超过50万平方米的,取50万平方米的整数倍) (5)对《天津市钢铁行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规划方案》(津政办函〔2018〕56号)中要求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体退出任务的企业,核减3%的限产比例。 ◎我市对铸造熔炼设备实施错峰生产。经环保部门认定,铸造熔炼设备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稳定达到20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冲天炉必须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的,可不予限产。其它铸造熔炼设备按照依据《绩效评价》中铸造行业的差别化指标,实施错峰生产。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