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抓落实,有序推进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以下简称《指南》),明确了钢铁、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炼油等17个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的工作方向和目标,旨在指导各有关方面科学有序开展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工作。与《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比,《指南》进一步明确了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工作“做什么”“怎么做”“如何好”,具有更强指导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钢铁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建设现代化强国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指南》分析了钢铁行业能效水平现状,提出了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的具体目标和方向,为钢铁行业做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工作提供重要指引。
一、落实落细《意见》《通知》,保障节能降碳工作有章可循
(一)《指南》进一步指明方向。针对钢铁行业,《指南》提出了氢冶金、天然气直接还原铁等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引领技术攻关方向,也包括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能梯级综合利用、公辅设施改造、循环经济低碳改造等成熟绿色工艺技术,为企业落实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指明方向。
(二)《指南》进一步细化目标。在《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基础上,《指南》再次强调,到2025年钢铁行业炼铁、炼钢工序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产能比例达到30%,进一步提出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的工作目标。
(三)《指南》进一步明确路径。《指南》进一步明确钢铁企业在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分类施策,推动能效水平在标杆以下,特别是基准以下的企业加快改造升级,引导骨干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行业协会联合技术攻关,协同联动,共同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钢铁行业绿色化水平。
二、落实落细任务举措,保障节能降碳目标如期实现
(一)引导改造升级,发挥后发优势。能效基准水平以下的钢铁企业节能改造升级潜力较大,通过积极采用《指南》等文件提出的余热余能回收利用、生产流程工序界面技术等成熟工艺技术与装备,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做出补位贡献。
(二)加强技术攻关,强化创新引领。整合各方资源,聚焦氢冶金等低碳冶金技术,开展联合攻关和创新研究,多措并举激发创新活力,为产业链协同耦合发展提供协同创新服务,促进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与应用。
(三)促进集聚发展,发挥集约效应。推动能效已经达到或接近标杆水平的钢铁行业骨干企业,发挥资金、人才、技术等优势,采用前沿技术和装备推动示范项目落地,促进集中集群发展,构建科学规范、结构合理的新发展格局。
(四)加快淘汰落后,促进优胜劣汰。钢铁行业在完成淘汰落后工作基础上,继续严格执行节能、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产业政策,以市场化方式、法治化手段,推动能效在基准水平以下、且难以通过限期改造升级达到基准水平以上的产能加快退出,通过节能降碳改造推动钢铁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优胜劣汰。
三、落实落细实践行动,保障节能降碳成效更加显著
(一)突出创新引领,培育节能降碳新动力。钢铁行业应抓住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的窗口期,致力于技术源头整体性的理论研究、成熟工艺推广和产业创新。同时,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开展前沿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科技赋能,为钢铁行业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绿色低碳水平拓展新的增长空间。
(二)加强对标对表,挖掘节能降碳新潜力。通过对标节能降碳目标、能效水平指标,钢铁企业应积极开展能效评估、节能诊断和审查、低碳升级规划等提升工作,深挖节能降碳工作潜力;参考《指南》开展相关工艺技术应用和装备改造升级,有序推动钢铁行业节能降碳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标准支撑,打造节能降碳新效力。加快研究构建钢铁行业节能低碳发展、智能制造等领域标准体系,推动能效分等分级等相关标准的研制和落地。通过标准引领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工作向更严格、更科学、更高质量方向发展,驱动钢铁企业在追求高标准中创造更多优质供给,为钢铁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四)推进结构调整,激发节能降碳新活力。以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兼并重组等布局调整为契机,推动形成结构合理、竞争有效、规范有序的发展格局,有效释放节能降碳空间。以流程结构调整为主线,带动资源和能源结构不断优化,激发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新活力。
(五)聚焦协同发展,形成节能降碳新合力。以节能降碳改造升级为抓手,推动钢铁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等纵向联动发展。以产业协同发展为导向,促进钢化联产等横向联动,产业耦合、循环经济,助力钢铁行业节能降碳工作迈上新台阶。